家住一层该不该交电梯费?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电梯与小区内的绿地、树木等一样,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楼的住户和其他楼层的业主占有相同的份额,应当缴纳电梯费,并且电梯运行服务属公共性服务,并不是只供部分业主享用的特约性服务,不会因为有些人不乘电梯,电梯的运行维护成本就降低。因此,一层应该与其他楼层住户一样,承担电梯运行维护费。
并且《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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